煤電聯動與否,對老百姓影響有多大
2018-03-14
煤電聯動與否,對老百姓影響有多大?據北極星火力發電網訊: 2018年年初,煤電企業又有了漲價的“苗頭”——煤電聯動。按照新煤電聯動機制,每年1月1日是煤電聯動機制啟動的時間節點。2017年煤價持續處于高位,各屆紛紛吃瓜預測新一輪煤電聯動該怎樣分配漲價空間。但編者認為,在行政調控與行業變革并行的環境下,現有煤電聯動機制對價格與煤電矛盾的調節,都已十分無力。
煤電聯動機制規定,“電煤價格以中國電煤價格指數2014年各省(價區)平均價格為基準煤價,原則上以與基準煤價對應的上網電價為基準電價”。這意味著,只要這個基準不變,煤電聯動總要以2014年的煤電供求關系反映出的價格作為調整依據。誠然,2014年的煤價波動相對平穩,全年電煤指數峰谷值相差約70元/噸。但近年來,煤炭行業大力度“去產能”,煤電企業經歷過度建設與電力體制改革,國家經濟結構亦在持續變化,煤與電、兩者與下游產業的關系,早已不是2014年的基準價格所能反映的了。
2017年前11個月,中國電煤價格指數的均值為514.15元/噸,較基準值2014年的444.44元/噸上漲將近70元/噸;2018年全國能源工作會議公布的數據顯示,2017年平均供電煤耗達到312克/千瓦時。以全國均值計算,2018年標桿上網電價應較2014年基準電價上調1.7分/千瓦時。結合2016年初的電價下調與2017年7月份的電價上漲,今年煤電聯動的電價上漲空間在3分/千瓦時以上。電價一下漲這么多,合理嗎?
按照現行規則和數據計算,今年啟動煤電聯動毫無爭議。但現在的煤電聯動機制,是否還能勝任“適應煤炭電力市場形勢變化,促進煤炭電力行業健康協調發展”的職責?如果嚴格按照規則實施,3分左右的度電成本將有很大部分被加到電力用戶身上,對我國經濟發展的影響不容忽視;若是電價上漲幅度大打折扣,煤電聯動機制的意義又該如何體現?
2017年初,國家發改委表示,根據煤電價格聯動計算公式測算,2017年煤電標桿上網電價全國平均應上漲每千瓦時0.18分錢。“由于聯動機制規定,標桿上網電價調整水平不足每千瓦時0.2分錢時,當年不調整。”
而實際上,盡管2016年下半年煤炭價格迅速攀升,但2016年中國電煤價格指數僅為380.9元/噸,較基準煤價444元/噸降幅超過60元/噸,應較2014年基準電價下調1.3分/千瓦時。由于2016年初新煤電聯動機制首次生效,燃煤標桿上網電價曾下調3分/千瓦時,故2017年相較2016年上網電價的漲幅應在1.7分/千瓦時。
當然,計劃電量目前仍占多數。煤電聯動是否啟動,或許要等到3、4月份再見分曉,若是煤電聯動啟動,煤電企業又可以多緩口氣,若是“暫不啟動”,煤電企業也應認識到,電力市場化已成定局,標桿電價上調這根“救命稻草”,早晚也是靠不住的。
溫馨提示:本文為轉載文整理,來源于《北極星電力網》,原標題《煤電聯動難解煤、電矛盾》,電力管道防水封堵專家——株洲市完全科技有限公司旨在傳播更多行業信息,侵刪!